九五,甘节,吉,往有尚。
《象》曰:“甘节之吉”,居位中也。
上六,苦节,贞凶,悔亡。
《象》曰:“苦节贞凶”,其道穷也。
不出户庭,无咎:初得位居正,上应六四,四为艮,艮为止,互为震,震为行,行而遇止。“不出户庭”则不历险,故无咎。
不出门庭,凶:互有艮,艮为“门庭”。二失位,若不变而出应上五则凶。
不节若,则嗟若,无咎:三因失位而不能“节”,故“嗟”。变而正则成《既济》,六爻皆应,故无咎。
安节,亨:六四当位于上,顺承九五,节以适度,无往不通,故“亨”。
甘节,吉,往有尚:九五居于尊位,居正处中,为《节》之主。九二失位不正,若变正上应九五,则必有“嘉尚”。往,指九二。尚,借为“赏”。